已經聘僱外籍家庭看護,仍可以獲得「長照2.0」的照顧服務嗎?台北市衛生局長期照護科股長吳秀玉指出,常見民眾有這樣的疑惑,看護 其實長照2.0對於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家庭,只要經台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後,長照需要等級達第2級(含)以上者,一樣可以申請需要的長照服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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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有給付的服務包括:居家護理、社區復健以及藥事服務等「專業服務」和「輔具購買、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」

另外,長照需要等級達第4級以上者還可申請「交通接送服務」。

上述長照服務全依長照需要等級給予不同額度補助,不過,針對已經聘僱外籍家庭看護者,其中的「專業服務」一項最多只能給到額度的3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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